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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代数式
1.1.5.1 定义
1. 代数式
把一个或多个代数量如数字或符号,用
2. 恒等式
若代数式中的符号取任意值, 等式均成立, 两个代数式间的这种相等关系称为恒等.
3. 方程
若仅当代数式中的符号取某些数值时, 等式才成立, 两个代数式间的这种相等关系称为方程. 例如, 若有相同自变量的两个函数间的相等关系式
只对于变量的某些值成立,称为含一个变量的方程. 如果等式对任意
4. 恒等变换
把一个代数式变换成另一个与之恒等的代数式, 称为恒等变换, 其目的在于变换形式, 比如在进一步计算时能得到更简便的形式. 把代数式以一种特别便于解方程, 或取对数、求导或求积分等形式给出, 通常很有意义.
1.1.5.2 代数式的详细知识
1. 基本量
基本量是指根据代数式的分类, 出现在代数式中的一般数 (文字符号). 在任何单一情形下, 基本量是固定的. 对于函数, 自变量是基本量, 尚未给出数值的其他量是代数式的参数. 有些代数式中, 参数称为系数.
- 比如, 所谓的系数出现在多项式、傅里叶级数和线性差分方程等情形中.
代数式的分类取决于对基本量进行运算的类型. 通常用字母表的后几个字母
2. 整有理式
整有理式指只对基本量进行加法、减法、乘法, 以及非负整数次幂运算的代数式.
3. 有理式
有理式也包含对基本量的除法运算, 即除以整有理式, 故基本量的指数也可为负整数.
4. 无理式
无理式包含根式, 即整有理式的非整有理次幂, 当然也包含基本量的有理式.
5. 超越式
超越式包含基本量的指数式、对数式或三角式, 即基本量代数式的指数中可存在无理数, 或者基本量的代数式可位于指数、三角式或对数式的自变量中.